封测大厂日月光与硅品共组控股公司一案,16 日再获美国联邦贸易委员的确认函,表示已经结束调查 2 家公司的合作案,而且也认为无须采取任何后续作为。代表美方已经同意 2 家公司的结合,2 家公司也将可依照共同转换股份协议与法令规定,进行双方的结合动作。
根据日月光与硅品在 16 日的重大讯息公告中指出,双方已获得美国联邦贸易委员的确认函,代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已同意日月光与硅品可共组控股公司。目前包括台湾及美国的监管单位都已经通过该案的申请,仅剩下中国商务部核准后,日月光将正式启动与硅品共组控股公司的计划,日月光将提高对硅品的持股比重,之后进行整并工作。
日月光与硅品是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签署共同转换股份协议,约定由硅品及日月光以股份转换方式共组新设控股公司。根据共同转换协议约定,本结合案之完成,取决于取得各相关国家及地区反托拉斯法主管机关,包括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及中国商务部之核准、同意或不禁止、硅品及日月光股东会决议通过股份转换等先决条件成就。
日月光与硅品公告指出,已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收到台湾公平交易委员会不禁止结合之核准函,现在又获得美国政府同意,两家公司的结合案目前仅剩下中国政府的审查。
(首图来源:科技新报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