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场“电业法修正草案说明会”明早登场。经济部能源局今天表示,电业法内的市场架构及电业管理制度已超过 50 年都未修正,将朝“厂网分离”修法以重新建构电力市场架构。
能源局指出,由于拟修改法条多达90几条,时间有限情况下,不可能逐条说明、讨论,明天说明会将先进行现况简报;紧接着再说明电业整体架构,并搭配设计条文;最后由与会各政府单位表达意见。
同时,明早将同步进行网络直播,也开放让民众留言表达意见,但不会即时回复问题,而是先搜集民意及整理,预计最晚中午以前结束。
电业法从民国 36 年制定迄今共修正 9 次,最后一次为 103 年初。能源局指出,现行综合电业为独占型态,使得非自由竞争市场下的电业经营绩效缺乏比较基准,投资人也无法进入市场参与电力建设。
另外,在价格管制下,电业也无法合理反映成本,导致节能工作推动困难,且用户也没有购电的选择。
能源局说明,电业法修法方向将朝发电业及输配电业分离,并开放发电业及售电业申设;由输配电业统筹执行电力调度,以建立公平合理的电力市场;且为配合电业分级制度取消,统一规范核发电业执照有效期限及延展期限。
还有需由行政院指定电业管制机关管理与监督电力市场,以及确保用户用电权益;并明定电价订定程序,计算公式订定前也应举办公开说明会,以作为推动电力市场自由化的依据。
此外,应开放团体或自然人申请设置自用发电设备,且可销售电能给电业;以及设置电价稳定基金来作为平稳电价之用等等。
“电业法修正草案说明会”26、27 日将分别举行两场,且全程将采网络直播,之后草拟法案月底将送到行政院,预计电业法新制上路后,台电第1年实施会计帐“厂网分离”,3 年半落实“厂网分离”。
(记者:黄丽芸;首图图片来源:Flicrk/Ian Muttoo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