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主管经济事务执委莫斯柯维奇今天表示,执委会 3 月底前将提出针对网络巨擘的税改计划,以让他们在营利的国家缴税为目标。
莫斯柯维奇(Pierre Moscovici)告诉法国广播电台 Radio J,他的提案会对数位经济收益课税“打造共识,并注入强心针”。
根据欧盟法律,像是 Google 和 Facebook 等美国科技大厂可以在任何欧盟成员国申报所得,促使他们选择在爱尔兰、荷兰或卢森堡等低税率国家缴税。
这剥夺其他欧盟国家的税收,尽管这些科技大厂在那些国家获利的比重较大。
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表示,根据 2015 年的估值,这样的规定造成世界各国政府每年税收最多损失 2,400 亿美元(新台币 7 兆 704 亿元)。
莫斯柯维奇说:“这个构想是为了确认数位公司的活动,所以我们需要一系列指标,点击数、IP 位址数、广告,最后是收入……然后我们会找方法向他们课税。”
他说,新规定将适用于 Google、苹果(Apple)、Facebook 和亚马逊(Amazon)这 4 大科技巨头,以及住宿网站 Airbnb 和 Booking.com。
(译者:陈昱婷;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