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堵非洲猪瘟随猪肉制品入侵台湾,提高旅客违规携带肉品入境罚锾,只要查获从中国及港澳、俄罗斯、部分欧洲国家等近 3 年发生非洲猪瘟的国家地区,携带猪肉产品入境,初犯开罚新台币 20 万元,第 2 次就 100 万元。中央社根据动植物防疫检疫局资料,整理出不能携带入境的肉制品:
1. 新鲜、冷藏、冷冻及煮熟(含真空包装)动物肉类
真空包装仅是把空气抽出,还是必须放冷冻、冷藏,非洲猪瘟病毒仍能存活,因此不准携带入境。
2. 加工肉类(含真空包装)
(1)干燥或腌制肉類,如肉干、肉松、香肠、腊肉、热狗、火腿。
(2)内馅含肉产品,如肉粽、肉包、贡丸、水饺、月饼、肉松蛋卷、绿豆椪。
绿豆椪即使无肉馅,但饼皮拌猪油,依旧不能带入境;澳门伴手礼“凤凰卷”内含肉松,一样不行。
(3)肉眼可明确辨认内含肉類(如肉块、绞肉、火腿、培根、香肠、肉干、肉松等)的液态汤類。
3. 动物饲料,含牛羊猪禽及禽蛋等之犬猫食品,包括干饲料、含牛肉成分罐头、零食、保健食品等,以及动物皮制成供宠物嚼咬产品。
供人食用的罐头可带入境,包含软性罐头,如泡面里的调理包,因罐头是经高温、高压灭菌消毒制程的食品,可常温保存,不会有疫病问题。
4. 动物之骨、角、齿、爪、蹄产品(经抛光、上漆等加工处理者除外)。
5. 生鲜、干燥及盐渍之动物皮(经鞣制加工处理者除外)。
6. 未熬制精炼之动物油脂。
不是只有疫区肉品不准带入境,旅客违规携带动物产品入境都要罚,罚锾已提高为 1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
除了肉制品,不准带入境的还有这些:
1. 未煮熟蛋(制)品,包括生鲜鸡蛋、鸭蛋、鹅蛋、胚胎蛋(如鸭仔蛋)、皮蛋、生咸蛋等。
2. 生乳及鲜乳。
3. 动物血液、动物血清、动物疫苗、动物病原体、动物來源检体、动物來源生物制剂(不具感染性之生物制剂除外)。
4. 直接采摘未经加工处理之燕窝(夹杂有血液、羽毛、粪便及其他杂污)。
5. 未完全去除内脏的生鲜、冷冻及冷藏鱼产品。
6. 附着土壤之动物产品。
7. 含动物性成分的中药材,包括生鲜、干燥或研磨成粉状等,如牛黄、鸡内金、麝香、鹿茸、动物鞭、熊胆(锭状、胶囊状等具商业包装之调制药品除外)。
8. 含动物性成分之有机肥料。
(首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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