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器产品往往是电子污染的源头 , 不过大多会通过回收分拆部分有价值物料循环再用 . 其实很少会直接整部丢弃 . 不过香港政府喜欢“环保”, 所以昨日香港立法会通过《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 规定八类电器需要征收每件15元至165元的循环再造费 , 而新法例将由今年底至明年分阶段实施 . 继续打香港人荷包 .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在立法会上表示:“香港每年产生约7万公吨废电器电子产品 , 新法例是为推行废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责任计划订出的运作细节 .”
根据《产品环保责任(受管制电器)规例》, 规定冷气机、雪柜、洗衣机、电视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与显示器等八类电器设备供应商需要向当局登记受管制电器货量资料 , 征收每件15元至165元的循环再造费 . 销售商须向消费者安排免费移走同类旧产品的服务 , 再把收回的产品送往持牌循环再造商处理 . 相信最终所产生一切费用将由消费者承担 .
《主体条例》规定,署长在釐定登记供应商须缴付的循环再造征费后 , 须向供应商送达缴费通知书。循环再造征费必须在通知书送达后30日内缴交 . 按照“污染者自付”原则 , 受管制电器的循环再造征费应订于收回全部成本的水平 . 建议的收费水平与今年一月向环境事务委员会汇报的相同,即:
(一)电视机及电冰箱的收费为每件165元;
(二)洗衣机及空调机的收费为每件125元;
(三)显示器的收费为每件45元;以及
(四)电脑、打印机及扫描器的收费为每件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