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日后可能在Facebook上向对方放送讯息即可,无需再讲“律师楼见”。你可能没想到有一日真的可以在Facebook上跟另一半签下离婚协议,但近日来自美国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就真的接受了这様的一种离婚方式。
纽约每日新闻报导,曼哈顿最高法院法官日前作出裁定,一名26岁名叫Ellanora Baidoo的女子,可以通过Facebook使用的私人信息,向她的丈夫签定离婚手续。
事缘是这名女子的丈夫Victor Sena Blood-Dzraku近年无故失踪找不到人,因为他本身没有工作,而且自2011年开始就没有一个固定的通讯地点,但却拥有Facebook账号。因此法官同意只要Ellanora Baidoo连续三周,每周一次或直至有回复为止,在Facebook上向丈夫发出私人讯息知会离婚事宜,该离婚协议就生效。
社交网站已经是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很多现实中的事情,没想到也可以透过虚拟世界去完成。看来以后的电视剧的对白要改一改了,不再是说“律师楼见”,而是说“Facebook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