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 18 日举行电价费率审议会,因应电业自由化,经济部拍板再生能源发电业者透过台电电网输配电的费率,最快 10 月底,用户就能买到再生能源发电的“纯绿电”,也代表了绿电自由化的正式上路。
在《电业法》修法后,未来再生能源发电业及传统发电业均可直接卖电给用户,但业者的电力若透过台电电网代送,需缴交“过路费”。经济部 18 日在电价费率审议会中确认了各燃料经台电电网的“过路费费率”,零碳排的再生能源业者的电力若直供用户,每度电仅需多付 0.027 元过路费;而若经由台电电网代输,每度电则需多付 0.0547 元,最快今年 10 月底,发电业者就能依此费率自由售电。
能源局电力组组长组长吴志伟指出,本次会议订定了输配电业辅助服务、电力调度、转供输电、转供配电等 4 项费率,相关费率将于 9 月底公告,待相关施行子法公告之后,最快 10 月底,再生能源业者就可以向能源局申请直供、转供业务,打破过往再生能源发电只能卖给台电,而用户也只能向台电买电的单一路径。第一次费率将适用至 2018 年 12 月,而未来费率将在每年 9 月左右调整。
(本文由 MoneyDJ新闻 授权转载;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