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活化土地与发展 2025 非核家园目标,内政部 9 日举行部务会报,通过“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 6 条附表一修正草案,修法后将可在全台 2,800 座公墓开发太阳能场域。
考量到台湾土葬率逐年下降,内政部土地司认为公墓土地该重新检讨、更有效利用。只不过为避免误会,行政院发言人 Kolas Yotaka 指出,太阳能板并不会装置在墓穴上方,而是会利用公墓中无需营葬的空地或是已完成迁葬的旧墓地。
内政部长徐国勇则表示,政府绝不会把太阳能板架在墓碑上,而墓地是慎终追远之用,也不会因此鼓励迁葬,民众不用太担心。我们希望可以盘点出 2,000 公顷土地进行太阳能发电,总发电量有望达到 2GW。
按照现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 6 条附表一规定,目前只有甲种建筑、乙种建筑、丙种建筑、丁种建筑、农牧、林业、养殖、盐业、矿业、窑业、交通、水利、游憩及国土保安等 14 种使用地,可装置再生能源设备。
因此为同时促进既有公墓土地多元利用与发展再生能源,内政部将在殡葬用地的公墓增订“再生能源相关设施”,未来只要经过殡葬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及有关机关同意,公墓内就可以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施,而目前殡仪馆、火化场等其他设施则未纳入调整行列。
现在全台约有 2,800 座公墓,可用面还积要看各县市统计状况,其中各县市盘点土地后将由内政部民政司汇整,民政司 9 日也表示,已要求地方政府盘点辖内公墓,并在 1 个月内回报。 内政部指出,修法后即可在既有公墓内发展太阳光电发电事业,该方法除了可活化土地资源,还能进一步提升再生能源发电比率。
- 活化公墓土地多元利用 内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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