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 今天举行 5G 共频共构说明会,提出共用频谱上限、放宽共构对象至 4G 宽频等规范,但电信业者认为规范对共用业者的权利义务说明不清,且溯及既往恐会打乱已经建置好的 4G 宽频服务。
5G 的共用频谱、共用与共建网络“三共”是重要的课题,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为了因应即将到来的 5G 竞标,让规范更加明确,上午举行“设置网络及共用频率原则”公开说明会。
NCC 综合规处处处长蔡炳煌说明,虽然是共频,然而并非毫无限制,带宽的上限仍与竞标的上限相同,例如 3.5GHz 的共用上限为 100MHz、28GHz 的共用上限为 800MHz。此外,业者间即便达成共频的合作,设置基地台的数量也不能无限上纲,仅能依标到的频谱数量设置。
台湾大哥大副总经理李南玫与远传电信协理萧景腾发言时,不约而同提出疑问,若 5G 竞标时有业者没有标到频谱,未来要如何与其他有标到频谱的业者合作。
NCC 平台事业管理处长王德威说明,过去电信法并没有类似共构的规范,今年 5 月通过的新电信管理法时,提供了这样的弹性。但这些规则也不是铁板一块,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未来都有可能调整。
他进一步说明,没有竞标到的业者、租用与借用的管理规则,未来都可以在子法中规定。
而且这个规范不只适用于 5G,根据 NCC 规划,未来 5G 频谱竞标结束后,若有新业者进入市场,在缺乏 4G 频率的情况之下,新进业者需与既有 4G 的业者协商,共同使用频率及网络。
不过,对于这样的规范,在场业者普遍表示担忧,认为此举可能破坏原来的布局,且当年 4G 竞标时有附加的权利与义务,不应受到“共频”政策的溯及既往而被影响、抵销。
此外,中华电信的代表也有提到,若未来业者结束共用合作,恐对消费者造成伤害。蔡炳煌回应表示,在业者申请设置网络共用或共用频率时,NCC 会要求业者检附双方发生争议或解除合作关系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据 NCC 规划,今年年底的竞标将释出 3.5GHz、28GHz 与 1800MHz 三频段,总计 2790MHz 带宽,其中 3.5GHz 频段释出 270MHz 带宽、28GHz 频段释出 2500MHz 带宽、1800MHz频段释出 2x10MHz 带宽。其中,3.5GHz 频段共用上限为100MHz、2.8GHz 频段共用上限为 800MHz。
(作者:吴柏纬;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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