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2017年3月31日共同公布市售“省电灯泡”市场购样检测结果,抽验82款结果,在寿命检测上有24组包装标明寿命可达6000小时甚至1万小时但实测却不到2000小时,高达2成9不合格,连知名品牌台湾日光灯、东亚照明、飞利浦、特力屋..都涵盖其中。标检局强调目前已要求业者1个月内将商品下架,违者将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其中,被点名的台湾飞利浦照明同日发出声明表示,被点名的3样产品早已在2015年年底下架,消费者若有疑虑可持该商品到原购买处办理退货或换货。
由于这次消保处检查的省电灯泡的使用寿命,检测项目最长测试至6,000小时止,等于是250日的“寿命试验”,让版主相当好奇这次抽测的省电灯泡是目前市售的产品,还是早已被下架商品呢 ? 这次被检测的假长寿不合格的省电灯泡型号与厂商详细名单为何呢? 经使用Google大神后,追追追的结果如下:
图片来源: 三立新闻
1. 省电灯泡检测项目与检测报告 :
经Google搜寻商检局发出的原始新闻稿后,确定此次抽查报告系省电灯泡“第二阶段品”结果。该省电灯泡抽查的第一阶段乃针对“灯泡功率”、“发光效率”、“中文标示”及“商品检验标识”之检测结果已于2015年11月公布,当时检验查核结果为检测结果,有36组样品分别在品质、标示检测方面不符合规定,不合格率44%,其中不乏飞利浦、爱买自有品牌等大厂的产品(详见这里)。
这次(2017年3月31日)公布的第二阶段为“2000小时之光束维持率”及“寿命试验”之长时间连续寿命测试,在“寿命试验”检测项目最长测试至6,000小时。检测结果“光束维持率”不符合者计12组,“寿命试验”不符合者计24组,其中“光束维持率”及“寿命试验”2项均不符合者有10组。高达2成9灯泡皆不合格,连知名品牌台湾日光灯、东亚照明、飞利浦、特力屋..都涵盖其中(详见这里)。
图片来源: 商检局
调阅这两次检测的结果汇整资料来看也证实是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在2015年11月抽查大台北地区量贩店的采样82组灯泡产品。换言之,两次检测结果乃事隔1年4个月后,当时第一阶段不合格产品可能都已经下架,所以台湾飞利浦照明所发出声明表示被点名的3样产品早已下架应该是属实的。
图片来源: 商检局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把2015年所抽查的相同样品做第二次检测,不就一罪两罚、再次鞭尸当时不合格的厂商吗 ?
因这两阶段的测试项目不同,第一阶段通过检查的产品不一定会通过第二阶段测试。以编号第4/第5的欧司朗省电灯泡(型号:DMINITWIST 23W/827; DMINITWIST 23W/865)为例,第一阶段是合格的,但第二阶段寿命检验却是不格的,必须强制下架并受罚。是故,这次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与经济部标准检验局事隔一年四个月所公布的第二阶段检测仍有其价值性的。
2. 省电灯泡寿命检测不合格名单 :
这次被检测的假长寿不合格的省电灯泡详细名单为何呢? 根据商检局资料,东亚照明与台湾日光灯各有四款不合格最多,其次是特力屋、飞利浦各有三款,欧司朗、爱买自有品牌、英贝尔各有两款,旭光、川石、大润发自有品牌及TRENY各有一款。摘要商检局的资料如下,请大家要小心不要中雷:
资料来源: 商检局
台湾向来“立法从严、执法从轻”,加上违规造假的罚款金额不高(这次罚缓为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所以造就不少心存侥幸的黑心厂商贩售不合格产品来谋取暴利。这次商检局居然会花6,000小时来检测台湾市售省电灯泡的寿命以揪出假长寿的不合格产品,大概是所有省电灯泡厂商始料未及的事。
“杀头生意有人做,赔钱生意没人做!”。除了在此再次对商检局表示肯定外,还是要呼吁大家不要贪小便宜应购买贴有合格商检标签的省电灯泡并共同抵制一些经常偷鸡摸鱼的无良厂商。以下是商检局对于民众使用省电灯泡的呼吁:
一、应购买有贴附“商品检验标识”之“省电灯泡”商品。
二、选购时检视厂商名称、地址、规格(如:电压、色温或发光效率)及型号等各项标示是否清楚。
三、检视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包装上之产品使用说明或所附产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标示,使用前详细阅读该说明,并确实依照说明内容使用及注意警语与使用注意事项等。
四、建议购买时,请使用卖场或店家测试设备以确认灯泡为良品,维护自身消费权益。
五、更换灯泡时,务必应先将灯具电源切断再进行更换,避免遭受电击或烫伤。
六、手部潮湿时,不可碰触通电中之灯头、插座、开关、电线等,以免发生触电危险。
七、若有故障现象发生,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新品,切勿自行更换零件或拆解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