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de Shelton: 我要破坏整个体系。我要把那该死的、腐败的、病态的司法殿堂在你面前夷为平地。这将让你永远难以忘怀。
不久前我刚看了最近上映的一部电影叫做《重案对决》(Law Abiding Citizen)。
描述一位妻女皆为残暴匪徒先奸后杀的父亲,在司法体制为了犯罪协商而纵放其中一名犯人之后十年,展开一连串挑战司法体系行动的故事。
其片名Law Abiding Citizen(守法公民)则是来自于片中主角主张自己是守法公民,法律与政府体系却无法承诺保障他权益的辩驳之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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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yde
Shelton对奸杀他妻女的罪犯:这是…河鲀毒素。现在应该已经全都注射进你的体内了。这是从加勒比海河豚的肝脏提炼出来的。这会将你麻痹…但
却让其它所有的神经系统正常运作。换句话说,你动弹不得…但你的感觉丝毫不受影响。它完全不会影响到你的痛觉神经…而你的痛觉神经等下将会经历你
这一辈子连作梦都没有想像过的痛苦。
主角在社会中沈潜十年,散尽家财,舍弃一切人生,拟妥万全的手段后,从警察手中掳走奸杀他妻儿的罪犯,替犯罪者注射大量肾上腺素,割去他的眼皮,让他活生生的在镜子面前看到自己被切成二十五块,整个过程被他录影下来,寄给当年与罪犯协商让他逃过重罪的检察官。
然后,他对于社会的教训,才正式开始。
一场关于正义与法律的论辩也才揭开序幕。
Laura Burch法官:“当法官就有这个好处,Rice先生,我想干什么都可以。”
离开电影院,我想到一则新闻。
2009年12月9日的中央广播电台新闻:“法务部长王清峰今天表示,台湾已4年没有执行死刑,目前有43名死刑犯。为了达成逐步废除死刑的目标,法务部已成立研究推动小组,希望台湾能与国际人权接轨,落实人权的保障。… 台湾要与世界接轨,朝废除死刑或者不执行的方向努力。”
对于像你,像我这样的一个守法公民而言,国家对他们,和对我们的承诺,就是我们遵守所有的义务,国家会用法律保障我们。国家必须依法行政,国家必须依法审判,国家必须依法执法。
Nick Rice: 你认为你的妻子和女儿会因为你以他们之名残酷杀戮而感到骄傲吗?
Clyde Shelton: 我的妻女什么也感觉不到了。她们早就死了。
而我国近十年来的死刑定谳的过程,莫不经过层层审级仔细推敲,甚至多次发回更审之理由已到一般民众难以想像之境界(是的,所以有瑕疵之苏建和案至今
并未定谳),这些案件每一个都走过最高法院合议庭五名法官,通过非常上诉专家最高检检察官的漫长流程,都无法挑出其毛病,被法界人士描述为“穷尽一切可
能,最终求其生而不可得”的43名死刑犯截至目前为止,都被法务部这个单位如同上述新闻一样用“与国际人权接轨,落实人权的保障”为理由,拒绝签署执行死
刑。
而这些被视作台湾是否与国际人权接轨的标的物和关键的犯罪者是哪些人?
根据几份媒体整理的报导:
管钟演至少将两户人家灭口:台中市廖厚遇夫妻命案、丰原市杨春田一家3口命案;以及持枪射杀龙山寺口帮老大林复雄,在路边拉客的理发厅经理蔡铭洲。
庄天祝为钱绞杀四名都在六十岁以上的老妇人;
刘华崑杀害一女屋主性侵,还吊死她的6岁儿;
残忍虐死同校女老师的曾思儒;
只因对方想要疏远而连砍张姓女子一百一十刀的王鸿伟;
犯下台中龙井女保险员强奸分尸案,把人肉一片一片削下来油炸吃掉的食人魔陈金火、广德强;
在高雄长庚医院当场将女友割喉的杨书帆;
还有犯下桃园儿童心算安亲班纵火案造成3死18伤的钟德树。
(喔喔,你没看错,台湾废除死刑推动联盟不久前还兴高采烈的推出一本书,描述他们如何让钟德树这个对安亲班投掷汽油弹,烧死37岁的负责人黄秋闵、9岁的
男童罗冠麟、只有1岁7个月大的小男孩黄昱衡,烧伤其它十八名孩童及老人的钟德树,在已经被签署死刑执行令的状况下,硬是让欧盟关切、硬是提出非常上诉,
把钟德树的死刑执行给暂停了。而且,你看,这本他们引以为傲的书多好,你只要寄回邮去就可以送给你喔!完全不要钱呢!相形于下面那篇被钟德树烧死的被害人
家属写了之后连保留都不敢,只好砍光光的部落格和文章,你想也知道谁才有钱有势啊。)
是的,被钟德树烧死的被害者家属部落格的文章全部砍光,只留下“我有罪”三个字,到底谁才有罪?
Clyde
Shelton对法官:“不,我才不会原谅你!你看,这就是我刚刚说的,你竟然想要放我走。你在开玩笑吧?我们就是因为这处境才会踏入法庭。你以为我不记
得你是谁了吗,法官大人?哼哼,我还需要小心什么?我很显然刚杀了两个人,而你竟然决定要让我走出那扇门?你到底有多么昏庸才会做出这种决定?我才不过说
了几个法律判例,你就跟着发情了,就他妈的像是只发情的母狗一样冲上来。”
我不反对再怎么穷凶恶极的罪犯都有人因为各种理由而愿意为其辩护,因为这是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范畴。
但是那些受害者呢?那些受害者的家属呢?国家在法律施行的那一瞬间,对我们所承诺的正义,不过是那么简单的几句话,国家必须依法行政,国家必须依法审判,国家必须依法执法。
这简单的承诺到哪里去了?
奸杀犯Clarence Darby:真感谢你愿意替我着想。司法体系能够这样运作,真是太好了,对吧?
这是国家对于人民所许下的终极承诺,在法律规范之下,如果经过重重审级,“穷尽一切可能,最终求其生而不可得”而被判死刑定谳的罪犯,必定会被处以
死刑,而这死刑必定会被依法执行。这是那些残酷的罪犯在剥夺受害者性命时所知道的事实,这也是受害者性命在被剥夺前以为国家所承诺给他的正义。
这43个被判死刑定谳,却被我国理应依法行政的政务官骄傲的当作逐步废除死刑的榜样的罪犯,代表的就是国家对人民毁弃了四十三次所承诺的正义。
如果连国家所承诺的正义都可以被毁弃,那么中华民国的守法公民除了电影中的正义之外,还有哪里有属于我们的正义?
每一年,废除死刑联盟到了年底,都会兴高采烈的宣布今年台湾没有执行死刑。今年也应该不会有例外。
今天是2009年12月31号。
对一般民众而言,一点也不值得兴高采烈的是为了所谓的国际人权和与世界接轨,国家对人民毁弃了四十三次所承诺的正义!而被害者家属又再度被所谓的人权激进团体剥夺了正义的光明,陷入了无助的漫漫长夜中。
愿2010年,台湾的犯罪受害者家属们,能够获得国家依法承诺要给她们的正义。
而这正义,竟然虚无飘渺到只能用许愿来达成!
而所谓的人权,竟然建立在剥削、欺压犯罪受害者的家属之上!
何其讽刺,何其可耻!
Lucifer
我真想问问这些人权团体,如果他自己或全家遭受到其他受害者一样的对待时,他的狗嘴能够讲出一样的屁话吗?
我能力不足,不然我真他妈的想搞公投,看看到底有多少人支持废死刑?希望大家有空过去看看原出处下方的讨论,对反死刑的家伙我真的不知道该讲些什么,祝他改天也见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