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竞争委员会今天对 Google 开罚 13.6 亿卢比(新台币约 6.2 亿元),理由是滥用在网络搜寻和网络广告市场的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和用户造成伤害。
印度竞争委员会(CCI)要求 Google 应在 60 天内将罚款存入指定账户。在 190 页的裁罚书中,印度竞争委员会说,Google 滥用它在市场的支配地位,对竞争对手和用户造成伤害。
调查指出,Google 透过搜索引擎设计,把它的商业航班搜寻功能放在网页搜寻结果的显著位置,这对试图进入市场的企业是不利的。
不过,印度竞争委员会指出,在 Google 的专业搜寻设计、AdWords(Google 的广告服务产品)和网络分销协议等方面,并未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Google 发言人表示,公司正在审视竞争委员会的裁罚书,并评估后续动作。Google 发言人强调,印度竞争委员会已经证实,在大部分审查项目,Google 都符合印度的竞争法规。
欧盟委员会 2017 年 12 月以 Google 违反相关竞争条例,处以 27 亿美元罚款,Google 正在上诉中。
(作者:康世人;首图来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