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今天突然发生的新闻,起因在于APP STORE里面一套把妹的耍宝软件(电话座标追踪软件,很多人都知道这是套KUSO软件),因为少部分脑残新闻媒体的推波助澜之下,让台湾政府罕见的(干,每次遇到选举才会硬起来)大动作要求苹果App Store与Google Android market扩大退费的时限到七天,由于Google退费机制早就由原本的24小时缩减到15分钟,在无法配合台湾政府的要求下,今天无欲警的停止台湾Android Market的付费下载服务(所以从现在起应该所有人在Android Market都无法下载付费软件了,付费选项直接消失
也许有人会说APPLE为什么能配合?实际上APP STORE原本就有退费机制,大家只是不会用就误以为没有,根据我的经验,个人从来没有退费失败过(这次台湾脑残政府的要求下退款期限由30天变成7天,无知比愚蠢可怕…)。Google这样的大动作最后只造成了四输的结果(GOOGLE Android Market退出台湾、台湾消费者再也无法购买软件、软件开发者再也无法以正常管道销售软件并进行软件后续更新,最重要的台湾政府的面子、里子都一起输掉),这样真的是好事吗?
GOOGLE有没有必要为了台湾一个弹丸之地影响全球开发者权益(因为Android Market的暗黑技实在太过头了),我个人不是很看好,看来最大的输家就是台湾的软件开发者与消费者了,唉….我真的是…不说了…
======以下是台北市政府的官方新闻稿======
发稿单位:消费者保护官室
联络人:郭庭光
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外县市02-2720-8889)转4000
台北市政府今(27)日表示,Google今日上午表明拒绝依照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给予手机应用软件(APP)消费者七日的鉴赏期,并且扬言暂时停止对台湾消费者销售付费APP。叶主委指出,Google停售付费APP的举措,显然是意图绑架全台湾的消费者,来换取拒绝遵循台湾法律的特权,台北市政府决定依法裁处一百万的罚锾,并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计划。
台北市政府主任消保官陈碧珠指出,Google Android Market的服务条款中载明,消费者只能在下载手机应用软件的十五分钟内退费,明确违反消保法“邮购买卖”必须准许消费者在七日内退费的规定,并经市政府限期于上周四(23日)前改善在案,Google上周五上午要求市府暂不开罚,今日再做最后决定。但Google今日上午由律师代表到市府,并由美方人员致电市府,明确表示拒绝遵循台湾消保法的强制规定,并且表示停止付费应用软件的销售,台北市政府对此表示遗憾,并决定依据消费者保护法重罚Google新台币一百万元,并再度限令Google在7月1日之前提出改善计划。
台北市政府法规委员会主任委员叶庆元表示,我国法院以及中央政府已经多次解释,网络购物必须适用消保法邮购买卖的规定,手机使用者透过网络购买手机应用软件,自然也受到消费者保护法的保障。叶主委指出,虽然部分消费者在网络上指出先前也有成功退费的经验,但是目前退费使用界面复杂,而且在业者透过定型化契约明文排除退费责任的现况下,退费与否变成业者的“恩给”,而不是消费者的权利,此一不合理的契约条款规定必须修正。
叶主委进而解释,从去年开始,台北市政府就开始对网络销售平台业者宣导必须保障网络消费者七日犹豫期的规定,从PCHOME等本土ISP业者到Yahoo等国际ISP业者都已经遵循台湾的法令办理,此次向苹果以及Google两家手机应用软件业者宣导,苹果也接受市府的规范,只有Google无视法律的规定,要求不被规范的特权,市府无法接受。
叶庆元主委指出,手机销售平台业者如Google及苹果在软件出售后,可透过手机的连线更新功能,查知软件是否持续存在于使用者的手机上,所以不至于发生消费者退费后持续使用相关手机应用软件的问题。叶主委强调,相关的技术问题对于苹果的APP Store既然不造成困扰,Google拒绝配合显然非常恶意。
陈碧珠主任消保官指出,Google将于本周四派人直接来台沟通,市府将视Google届时的立场,决定是否二度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