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预定今年 5 月展开的部落会议协商经半年延迟,终于在 11 月 22 日晚上获屏东县牡丹乡旭海部落会议同意,台湾第一座短期科研火箭发射场确定落地屏东。
今年 5 月 31 日,立法院三读通过台湾首部太空科技发展相关法规“太空发展法”,明定主管机关为科技部并掌理事项,包括设置国家发射场域、发射载具登录等,而当务之急便是选定火箭发射场域。
当时科技部已有考虑的短期科研火箭发射场域,但由于选址位于原住民部落区域,根据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21 条规定,使用土地前需先完成咨商并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原本规划 5 月举行部落会议,受疫情影响延至现在才举行。
11 月 22 日晚上,屏东县牡丹乡旭海部落一半以上住户数前来参加会议,并以过半同意票(85 张)通过台湾第一座合法、安全且能维护原住民族权益的火箭发射场域。
接下来,科技部将依“短期科研探空火箭发射场域作业指引”,接受符合规定的火箭科研团队申请使用发射场。根据太空发展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发射火箭需于预定发射日 6 个月前向主管机关提交发射计划申请许可,经许可后始得实施。
(首图来源:屏东县牡丹乡公所)
延伸阅读:
- “太空发展法”草案立法院三读通过,仅能于国家发射场域发射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