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群创光电林姓处长与杨姓总处长涉嫌包庇面板代理商获得货款价差,也协助标下次级面板,并收受代理商回扣;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今天依背信罪起诉。
起诉书表示,2013 年间,日本夏普公司债信不佳,群创怕收不回货款,请吕姓代理商合作,代理商先付货款给群创,吕姓代理商再向日本夏普收取账款,吕可从中赚取售价 2.5% 到 5% 的转手价差。
新北地检署查出,2014 年到 2015 年底,前群创行动产品事业三处林姓处长(已离职)与第一总处杨姓总处长,涉包庇吕姓面板代理商,提高代销日本夏普公司面板佣金,让吕姓代理商可收到 3% 到 10% 转手价差。
吕姓代理商事后再将获利的 4 成到 5 成金额,汇到林姓处长海外账户,林姓男子拆帐后,再转账到杨姓总处长海外账户。
起诉书指出,另外,2014 年 8 月到 2015 年 3 月,林姓男子、杨姓总处长涉嫌协助吕姓代理商,以低价标下群创的 4.5 吋与 4.3 吋次级品面板。
吕姓代理商转卖面板给中国深圳厂商,扣除获利及成本后,其余利润成为林姓男子、杨姓总处长回扣,两人共收约新台币 3,000 万元回扣。
新北地检署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侦办,依林姓男子、杨姓总处长海外账户汇款纪录、通讯软件对话纪录,讨论如何分帐,及群创提供的公司历年账目和销售资料,认定林姓男子、杨姓总处长销售面板过程中操控价格,向吕姓代理商收取回扣。
(作者:黄旭昇;首图来源:群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