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特光电于今年 4 月 10 日向经济部申请银行债权债务协商,并于 6 月 19 日召开全体债权金融机构,债权债务协商会议;而力特于今天召开重讯表示,已获全体债权金融机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续将依协商会议结论执行债权债务。
力特董事长赵寄蓉表示,力特在 4 月 10 日依照“经济部协助企业办理银行债权债务协商作业要点”,向经济部申请银行债权债务协商;而在经济部委请台湾中小企业联合辅导基金会完成评估作业后,为兼顾维系公司正常营运、确保银行债权,以及支持-产业政策,在多数银行认同之下,力特债权债务协商会已获得全体债权金融机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力特先前出售南科厂予台积电时曾预估,在处分南科厂后,力特对 18 家银行联贷债务,将从新台币 62 亿元降至 26 亿元,债务压力逐渐降低。赵寄蓉今日也表示,南科厂交易金额为 36.5 亿元,预估处分利益达 6.5 亿元,最快今年第 4 季有望入账,对营运将有所助益。
(首图来源:科技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