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 2014 年通过所有人都应有“被遗忘的权利”,但却有人因行使该权利而被媒体大量报导。愈想要被遗忘的过去,愈是被报导、揭发,在网络上疯传。因此英国资讯委员会(ICO)2015 年 8 月 15 日算起,给 Google 公司 35 天的时间,撤除相关新闻。
欧洲“被遗忘的权利”
2014 年 5 月,因为一位西班牙裔男子希望 Google 删除 10 年前自己的相关资料,经欧盟法院判决,每个人都应该有“被遗忘的权利”(Right to be forgotten)。因此每个人都可以向搜寻业主要求删除自己相关资讯。
“被遗忘的权利”自 2014 年 5 月 9 日正式启动后,Google 共收到 254,271 个要求,实际移除的网址为 41.3%,约 381,000 个。被拒绝而未移除的网址比率为 58.7%,约 541,500 个。
愈想被遗忘 却愈被记得
Google 同意将个人 10 年前相关的资料由搜索引擎上撤下。但是这些成功取得“被遗忘的权利”的人,又因为和 Google 周旋、成功的过程,而登上新闻版面,重新被报导。
报导内容除了暴露个人资料外,同时又揭露他们之前想从搜索引擎上移除的内容,例如:他们犯的罪、被法拍的房子等。然而,这次 Google 因为这些事件对公众有重要及相关性,拒绝删除相关报导。
英国资讯委员会 ICO 要求期限内删除
英国资讯委员会从 2015 年 8 月 15 日算起,给 Google 公司 35 天的时间删除报导中的人名和个资。
在做这个决策时,英国资讯委员会考虑了许多会引响被报导人的因素,包括
- 一般生活
- 具争议性的个人资料
- 报导时间
- 犯罪
- 报导内容
委员们认为相关新闻内容是具新闻价值及公众兴趣的。但这些讯息,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
英国资讯委员会的委员 David Smith 表示:“Google 的想法曾经是对的,它原本同意将会损害个人隐私的相关连结撤下。但 Google现 在拒绝撤下新的相关连结是错的,因为其中揭露相同的内容和细节,也同样会对个人造成负面影响。”
“简单来说,我们了解法院规定将连结移除的事件,是新闻媒体想要报导的题材。同样,我们也了解民众想要透过 Google 去搜寻任何新闻。但是这些新闻当事人的姓名没有必要被公开。”David Smith 又表示。
(本文由 数位时代 授权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