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召开 2017 年再生能源趸购费率审定会第2次会,初步决定下修太阳能、地热两项再生能源的趸购费率,但提高沼气(生质能)与离岸风电的收购价。但为鼓励民众采用优质太阳能产品,并平衡区域发展,凡采用高效、获金能奖太阳能模组的系统,或者设置于北部的系统,将可分别享有 5% 与 15% 的收购价加成。
2017 年,太阳能的趸购费率考量成本变化,调降 4~7%,每度电约为新台币 4.34~6.22 元。经济部指出,2017 年的再生能源趸购费率的公式与 2016 年相同,但项目新增水面型太阳能发电系统;考量设置成本较一般地面型高,因此趸购价格设定在每度电新台币 4.7 元。
针对太阳能发电,能源局规划了多项奖励措施。在趸购费率加成机制方面,凡使用转换效率在 20% 以上的高效模组或金能奖获奖模组者,趸购费率可依公告上限加成 5%;设置于北北基、桃竹苗、宜花等北部地区的太阳能系统,趸购费率享上限加成 15%,达每度电 4.99~7.2 元。2016 年的北部趸购加成为 12.5%。
2016 年对于高效模组的定义是单晶 17.5%、多晶 16.6%;今年对高效模组的奖励方式是免竞标。能源局表示,对于高效模组的奖励措施,一方面希望业者能采用更优质的本地产品,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减少中国低价模组的冲击。
此外,装置容量 10MW 以上的地面型、水面型太阳能设备完工期限可展延 6 个月。换句话说,于隔年 6 月 30 日前完工者,仍可享有前一年的趸购电价。
在其他再生能源方面,地热发电反映成本变化,稍微下调,其余皆有提高。政府另一重点发展对象沼气(生质能)、离岸风电的趸购费率接调高,以提升诱因。离岸风力发电的阶梯式费率将沿用 2016 年办法,2017 年费率则从现行的每度新台币 5.74 元调高到 5.98 元。
能源局预计在 9 月 20 日举办听证会、了解各界意见,再行召开第三次审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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