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拟采 3GW 遴选、2.5GW 竞标,经济部能源局今天与业者进行沟通说明。有业者表示,公告办法到递件不过 3 个月时间,加上违反承诺事项开罚 20% 履约保证金等,担心最后申请案成作文比赛。
经济部能源局 26 日上午召开离岸风电场址开发分配机制说明会,由经济部能源局、工业局及台电进行相关说明,并邀集离岸风电开发商参与会议,沟通意见交流。
能源局指出,目前规划将先进行装置容量 3GW 的遴选,遴选后剩余的装置容量,加上 2.5GW 的装置容量,将开放给遴选未分配到的厂商,参与竞标。
以遴选机制而言,将以产业关联效益占比 40%、技术能力占 30%、社会环境融合占比 15%,财务能力则为 15%,以培育本土化产业供应链,培养技术能量为优先。最后将依评选总分排序,依序划分分配装置容量,如果 2020 年就可以完成并网商转,将优先取得分配权。
未获遴选的开发业者,可以再以竞标制参与 2.5GW 的离岸风场作业,将以趸购费率价格,做为分配装置容量之依序,同价格者将以抽签决定,遴选的四大评估要件不纳入竞标资格限制。
能源局表示,根据 8 月底与业者召开的意见征询会,先前订定的履约保证金为装置容量每百万瓦需缴交新台币 900 万元,高于欧洲各国标准,今调降为每百万瓦新台币 200 万元。
预计今年底将公布遴选及竞标相关办法,2018 年第 1 季接受开发商递交申请书,完成遴选,第 2 季竞标,并在第 3 季执行签约。
对于未履约将进行罚则部分,如果未如期取得施工许可及完工并联者,除了每月开罚履约保证金 6% 以外,更可能以合约签订后较低的趸购费率跟业者购买供电量;而违反承诺事项者仅开罚履约保证金 20%,业者指出双重罚款并不公平。
此外,针对竞标制如何进行,今天并未进行完整讨论。业者认为,相关规范仅说明厂商配合事项,没有明定政府待办事项,如果因为政府方面时程延误,包括台电并网工程延迟等,最后责任归属恐怕还是在厂商身上。而从遴选及竞标办法公告到递件申请不过一季的时间,加上违反承诺事项仅开罚 20%,部分厂商担忧遴选最后将沦为作文比赛。
至于如何认定离岸风电产业是否真正推动在地产业发展,如何认定。经济部工业局金属机电组组长黄裕峯表示,并不是最大在地化就可以取得评选最高分,最重要还是让风场顺利建置完成,不会要求从哪个阶段到哪个阶段的生产必须在地化,而是厂商提出如何促进在地化的方案,最后让评审委员进行评估。
目前离岸风电规划的示范机组海洋风力发电公司今年已经完成两座 4MW 的风机设置,预计到 2020 年前示范风场及潜力场址累计设置 520MW,2025 年累计设置 4GW;经济部日前决议,2025 年前将再开放 2.5GW 装置容量,目前将采取竞标制方式决定厂商;而 2026 至 2035 年将推动第 3 阶段的区块开发,累计装置容量将达 8~10GW。
(作者:黄雅娟;首图来源: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