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欧盟吁台湾离岸风电国产化要求应遵守 WTO 规则,经济部长王美花今天说,风电第二阶段的潜力场址设遴选与竞标 2 机制,执行中遇到的困难也已弹性调整,“不认为违反 WTO(世界贸易组织)规定”。
欧洲经贸办事处长高哲夫(Filip Grzegorzewski)、欧盟能源总署能源政策策略与协调处长伯雷洛(Cristina Lobillo Borrero)昨天双双提及,台湾离岸风电国产化要求应符合 WTO 规则,高哲夫更直言,扶植新产业的方式是协助业界,而非不切实际与官僚要求使业者负担过大。
王美花今天上午赴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报告并备询,她在会前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在发展离岸风电时,第二阶段潜力场址设有 2 个机制,一个是遴选,另一个是竞标,在遴选部分,已按照产业关联性开过 70 场说明会。
王美花进一步表示,执行过程确实遇到一些困难,-也做了弹性调整,让所有人在合理范围内执行,“对台湾来说,我们都非常重视 WTO 相关规定,这样的执行方法,我们不认为有违反 WTO 规定”。
离岸风电政策分三阶段,第一阶段为示范、第二阶段是潜力场址,第三阶段则是区块开发,不过,原订今年第 1 季前要公布的第三阶段区块开发规则至今难产,能源局回应会尽快公告。
(作者:梁珮绮;首图来源:Flickr/CGP Grey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