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搜索引擎究竟是帮媒体建立散布资讯的管道,还是利用媒体的内容营利?又或者,两者皆是?欧洲近年来刮起“反 Google 垄断”风潮,德国、西班牙接连立法,要求 Google 等内容聚合平台在使用媒体的文字、图片做为摘要时必须付授权金,由于出发点是希望 Google 把赚来的钱分一些给苦苦挣扎的传统新闻媒体,因此又称“Google 税”。
媒体给 Google 的选项:付授权金给我/不准显示我的内容
不少新闻媒体发行商认为,这些内容聚合平台,特别是 Google,利用他们生产的内容在搜索引擎、Google News 等服务营利是侵权的行为,而且当内容聚合平台提供读者摘要之后,读者很可能就不会点进原文里看更多内容,使得他们流失读者,因此 Google 应该付给新闻媒体授权金作为补偿。
今年 3 月 1 日,德国国会以 293 票对上 243 票,通过“Leistungsschutzrecht für Presseverleger(LSR)”法案,即媒体发行商著作权补助法案(ancillary copyright for press publishers),打响第一炮。观望中的除了上述的西班牙,还有瑞士、奥地利、意大利,以及已经曾经提过但被 Google 安抚的法国。
尽管德国媒体发行商著作权补助法案最后规定内容聚合平台可以使用“非常少的”摘要,但没有人定义“非常少”指的是几个字、几行字,因此对内容聚合平台来说,不是付给媒体发行商授权金以合法使用内容作为摘要,就是不使用任何一点内容,只提供标题和连结。
Google 不付授权金,但强调自己不是媒体敌人
但媒体发行商想从 Google 获利中分一杯羹的算盘打错了,这个法案没有让 Google 头痛。
Google 强硬的决定,不付授权金给德国媒体,相对的,Google News、Google 搜寻结果以及其他 Google 的服务皆撤下德国媒体的内容摘要,只放标题和连结;如果德国媒体希望 Google 使用他们的内容作为摘要,那就得放弃这项法案赋予的权力,免费提供内容予 Google。Google 也让媒体发行商决定自家内容是否会出现在 Google News,只要在网站中加上特定 Tag,内容就不会进入 Google News。
在 2012 年法案还未通过时,Google 就曾反驳自己每个月为德国新闻网站带来 400 万个点击数,这数字代表着 75% 在 Google News 看新闻的读者都会点进新闻网站阅读全文;到了 2014 年 11 月,Google 德国发言人再度喊话,说明 Google 每个月为新闻网站带来 5 亿个点击数,并在过去 3 年中,付给他们 10 亿欧元的线上广告费。传达 Google 是媒体发行商的伙伴,而非敌人。
媒体执意与 Google 为敌的下场:流量大跌、把自己踢出市场外
而事实证明, Google 这个全球最大的搜索引擎不是媒体发行商的敌人,就算是,媒体发行商也不该撕破脸与他为敌,因为受伤害的将会是媒体出版商自己。
今年 10 月 30 日,由德国 200 多个媒体出版商联合组成的协会 VG Media 宣布放弃向 Google 索求授权金的权力,并希望 Google 能继续使用他们的内容作为摘要,因为自从 Google 不提供摘要后,网站流量掉了不少,某些媒体因此“快破产了!”
紧接着 11 月 5 日,德国最大的新闻发行商 Axel Springer 也放弃向 Google 索取授权金的权力,因为不把内容给 Google 害得他们网站流量大幅下滑。在为期两周的实验中,Springer 禁止 Google 使用他们旗下四间最畅销网站的内容,只能使用标题,包括 welt.de、computerbild.de、sportbild.de 和autobild.de 四间媒体,结果来自 Google 搜寻的流量下降了 40%,来自 Google News 的流量下降了 80%。
这么巨大的跌幅,让 Springer 不得不向 Google 低头求和,首席执行官 Mathias Doepfner 说,如果我们继续要那间美国公司付授权金,那根本就是把我们自己踢出市场之外。他们承认,Google 对媒体发行商带来的流量,大到让人无法抗拒。
很难想像,当初就是 VG Media、 Axel Springer 这些媒体发行商大力的游说,才把法案送进德国国会。
对于德国媒体发行商态度的转变,Google在德国的发言人感到很欣慰,“这显示 Google 对媒体发行商的财务带来显著的贡献”。
鱼帮水水帮鱼,Google 可以与媒体共同创利
这个结局,难道透露出欧洲的“反 Google 垄断”错了吗?Google 掌握全欧洲 80% 以上的搜寻市场,在德国,这数字甚至高过 90%。对于握有这么大市场份额、具有这么大影响力的公司,欧盟忧心它在搜寻结果中优先显示自家内容,或是阻挡其他竞争对手的搜寻广告也是理所当然。
但谈到限制,同时也要忧心的就是会否阻碍创新。因此 Google 主动释出善意,表达自己想与媒体共同寻找新营运的模式,以提升媒体网站、App 的流量,同时推动数位发行,希望以合作取代限制条款。
2013 年 2 月,Google 在法国蠢蠢欲动想推行媒体发行商著作权补助法案时,即同意拿出一笔 6,000 万欧元(相当于 23 亿台币)的数位发行创新基金(Digital Publishing Innovation Fund),协助法国媒体发展网络上的曝光能量。
虽然 Google 不可能给每一个国家一笔基金,毕竟在法国之后,Google 对于其他国家的索求都强硬拒绝,但至少当 Google 主动释出善意后,媒体发行商可以更积极的思考创新之路,毕竟内容聚合平台跟好的内容之间是鱼帮水水帮鱼的关系,若有好的内容,符合读者使用习惯的阅读管道,没道理 Google 和读者不会上门。
回到一开始的问题,Google 搜索引擎究竟是帮媒体建立散布资讯的管道,还是利用媒体的内容营利?就结果看来,两者皆是。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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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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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图来源:flickr / m01229 by CC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