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 LED 封装厂日亚化与亿光间的专利战缠讼许久,其专利诉讼也一路从日本打到德国与美国,且毫无停战迹象。美国密歇根州联邦陪审团于美国时间 4 月 22 日指出,联邦陪审团一致认为日亚化拥有的两项 LED 专利无效,分别是美国专利号第 5,998,925 号专利(下称“925”号专利)与美国专利号第 7,531,960 号专利(下称“960”号专利)。
陪审团分别以专利不具进步性、专利不具可实施性等理由,决定日亚化所主张之权利项全部无效。陪审团进一步指出,虽然日亚化在“925”号专利与“960”号专利上明显无效,但在 “925”号专利上,亿光并未提出“据以实施要件(enablement)【注】”证明日亚化在此项专利无效。不过陪审团也有提到,在“960”号专利方面,亿光确实有成功提出资料,证明该专利属日亚化无效。
▲ 美国专利号: 7,531,960专利
▲ 美国专利号:5,998,925 专利
亿光于 2012 年 4 月提起对日亚化“925”号专利与“960”号专利无效审判之请求。其中,“925”号专利为 LED 基础材料专利(Indium, gallium, aluminum nitride; garnet containing rare earth oxide)而“960”号专利为白光 LED 相关专利(Light emitting device with blue light LED and phosphor components)。
而过去曾在工研院电光所服务,对于亿光与日亚化专利战观察已久的威尔立国际智权顾问公司总经理余昱辰表示,日亚化的“925”号与“960”号专利属于门神级的专利,过去因为这两项专利使得台湾 LED 厂商进入北美市场吃足不少苦头。尽管现阶段联邦陪审团的观点认为,日亚化与亿光双方有争议的六个权利项属显而易知的无效,但一般而言法官在最后判决时,大多情况下都会采取陪审团的决议。若亿光在此战役中胜出,将会取得一个相当好的市场机会。
此消息发布后,亿光与日亚化律师及双方代表对此并无发表任何回应。但是 LEDinside 认为,尽管该判决的结果对于亿光有利,日亚化仍有可能继续上诉,因此该场专利战尚未完全结束。但如果亿光在此场北美的专利战役中胜出,也意味着日亚化在北美的专利壁垒并非大家原本公认的牢不可破,对于亚洲 LED 厂商而言可谓是一大利多。
注:据以实施要件(enablement)。此一要件,要求专利权人需要揭露相关资讯之程度,必须达到使该技术领域相关之人,不需要再耗费过多的试验可据以实施该专利权之申请范围。
(首图来源:Flickr/Mike Deal CC BY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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