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OTT 串流影音服务究竟能不能来台落地,有关争议一直没能平息,尤其透过非直接管道登台的爱奇艺和腾讯,近日遭质疑是趁防疫期间大动作抢市。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稍早回应表示,正研议《互联网视听服务法》草案,处理中国 OTT 来台问题。
NCC 表示,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国业者来台投资须经许可且采正面表列,而中国 OTT 目前并不属于许可的范围。
不过,挡得了中国 OTT 业者落地,不代表挡得了服务来台,如 2016 年爱奇艺申请在台设立子公司被经济部投审会驳回,后以委托代理的方式,由台湾欧锑锑娱乐代为营运爱奇艺台湾站部分业务;腾讯 WeTV 则是透过香港子公司意象未来投资(Image Future Investment (HK) Limited)名义,去年 5 月悄悄在台湾 App Sore 和 Google Play 上架,以跨境收费方式提供服务,但目前在财务部境外电商课税专区中,仍未看到 WeTV 的税籍登记资料。
不仅如此,业界更盛传中国中央电视台也打算循爱奇艺、腾讯落地模式来台插旗,甚至已透过旗下央视网来台探路,但未知登台时程。NCC 指出,针对中国 OTT TV 委托台湾业者代为招募会员、推广业务等模式,现正积极处理以落实法遵,同时也正研议《互联网视听服务法》草案,借由跨部会通力合作,处理中国 OTT TV 来台问题,针对以规避手段来台上架的中国业者、代理商、服务器等依法进行处置。
NCC 提到,行政院在去年 9 月 26 日已邀集经济部、文化部和 NCC 共同研商 OTT 相关事宜,并决议由 NCC 担任 OTT TV 主政机关。NCC 于今年 2 月 13 日召开《互联网视听服务法》草案专家学者咨询会议,后续将召开机关协商会议,确保整体规划的妥适性,并将尽速提出法案,以促进台湾视听串流服务产业健全发展、保障公众视听权益。
(首图来源: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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