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苏里州最近制定了一条新法律,禁止从家禽、家畜身上获取的植物性蛋白合成肉类,以“肉”的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和广告,否则商家最高将罚款 1 千美元,甚至一年牢狱之灾。
用更白话的方式说明这条法律,就是如果商家想要在密苏里州贩售素食汉堡,那就不能打着“肉”的名义来宣传,因为这会混淆消费者,让他们无法确定自己吃下的东西,到底是不是从动物产生的肉。
换句话说,实验室“种出来的肉”,也就是素肉、植物蛋白合成肉,密苏里州的法律认为,并不具大众认知的“肉”身份。
这条新法律公布后,密苏里州的素食生产者和传统肉品商,开始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战火甚至逐渐扩散到美国全境。
新法律的支持者认为,消费者可能会对这些新产品(如不可能汉堡)感到困惑,所以政府有必要确保消费者理解购买的东西,究竟是荤的还是素的,然而全面禁止用“肉”来宣传素食商品,是现阶段最好的做法。
密苏里牧民协会副首席执行官 Mike Deering 代表传统畜牧业发言。他说,素食业者利用“肉”的名号来宣传素食产品,就如同销售员把休旅车推销成保时捷,虽然都是汽车,但两者的本质仍然有差异。
反对新法律的人则认为,禁止用“肉”宣传植物性蛋白商品,将对整个素食产业界发生巨大影响,并批评这样的措施只是为了保护传统肉类生产商,使他们不会因为色香味俱全的实验室素肉,流失原本的消费客群。
专注生产素食产品的公司 Tofurky 首席执行官 Jaime Athos 说,利用牛肉、鸡肉等荤食名义为素食宣传,只不过是一种形容词;例如培根风味、素鸡等,这些产品既可能是形态像,也可能是味道类似,只要消费者明白该项产品是素的,并于包装标示清楚,用“肉”来行销素食,这样的行为本身并没有错,透过法律来限制简直是矫枉过正。
如“不可能汉堡”这类的素食,已获得美国 FDA 认证,不会对人体有任何危害,色、香、味俱全的全新“素肉”正逐渐进入大众市场,可见未来类似争议将会越来越多,正反双方也都各自有坚持与利益考量。
至于从消费者的观点来看,你是否认同“素食产品不该用肉来宣传”的看法呢?
- Missouri rules that lab-grown meat is not meat
(本文由 T客邦 授权转载;首图来源:Impossible Bur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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