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为方便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停车,去年颁布“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台湾有不少停车场陆续设置该粉红色为底专属停车格。2019年6月29日起,未领证的民众占用其专用停车位,将被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专用停车位”是什么? 如何领证呢? 以下作一说明:
交通部为方便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停车,去年颁布“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台湾有不少停车场陆续设置该粉红色为底专属停车格。2019年6月29日起,未领证的民众占用其专用停车位,将被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专用停车位”是什么? 如何领证呢? 以下作一说明:
为方便孕妇与亲子停车方便,交通部于2018年6月29日发布施行“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设置管理办法”,规定举凡政府机关、卖场、百货公司等,都应保留2%汽车停车位,给孕妇、育有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只有汽车停车位未满25个的公共停车场,不在此限。
经一年宣导试行后,2019年6月29日起,民众若要将车子停在专为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设置的停车位格,需在车挡风玻璃明显处放停车证,若没有领证的人,也可放孕妇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手册证明,没有载孕妇或6岁以下儿童,不得使用停车位识别证明,也不能占用停车位。一般民众若占用孕妇及育有6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将依停车场法第40条之1第2项规定,处新台币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罚锾。
交通部目前针对“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的辨别主要是以粉红色框来标示,不过很多停车场除以粉红色来标示外,也会标示亲子车位或是妇幼优先来区别。
不过,粉红框是“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的宣传不是很够,若只有标示粉红框无其他标示说明,恐怕仍会有不少车主不清楚其用意误停而被罚!
若要合法停“孕妇及育有六岁以下儿童者停车位”需要领取专用停车证并需在车挡风玻璃明显处放停车证,若尚未领证的人,也可放孕妇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手册来证明。
孕妇专用停车证是(粉红色的),从领取开始,使用效期只有1年,育有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专用停车证(黄色的)效期则有6年。各县市申请专用停车证的申请与Q&A请参考”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