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16)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浩鼎解盲案,在 2017 年伊始终于有重大进展,士林地检署今 9 日宣布浩鼎案侦结,包含浩鼎董事长张念慈、前中研院院长翁启惠等人都被起诉。
台北士林地检署今 9 日宣布浩鼎案侦结,在自 2016 年 4 月搜索浩鼎公司及相关人员住处约 10 处地点、扣押案件相关往来邮件,再分析解读后陆续约谈相关证人、专家及犯嫌计百余人,全案终于侦结。
包含浩鼎董事长张念慈、副董事长许友恭、总经理黄秀美、总管理处协理廖宗志、研发长游丞德,皆违反法规在解盲未公开或公开后 18 小时内,针对浩鼎上柜股票,自行或以他人名义买入或卖出,都依违反内线交易法遭到起诉。
而前中研院院院长翁启惠则依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 5 条第 1 项第 3 款的期约、收受贿赂罪嫌同遭起诉。浩鼎董事长张念慈也因违反同条例第 11 条第 4 项、第 2 项,非公务员对于公务员,关于不违背职务之行为交付贿赂罪嫌,罪刑再多一条。
检方指出,张念慈馈赠的 300 万股股票,虽登记于翁启惠女儿翁郁琇名下,然印鉴皆由被告翁启惠保管,该证券账户下单交易亦由翁启惠直接指示营业员,翁启惠事实上仍得以支配该资产,因次将其视为犯罪所得。
起署书还写道:“翁启惠身为国家最高学术机关中研院之院长,不思国家与人民所托以恪守法度、善尽职责,竟为一己私利而背于公务员之廉洁义务,于执行职务时期约及收受贿赂,实败坏国家官箴并损及人民对公务员职务公正性之信赖。”要求法官处适当之刑,以儆效尤。
- 浩鼎公司案件侦查终结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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