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披露将近 1,500 页的法庭文件中显示,在 2008 年 Yahoo 就曾被美国政府以每日 25 万美元的罚款要胁交出用户资料,这里面也披露了美国国安局(National Security Agency,以下简称 NSA) 如何强迫科技公司加入棱镜计划的细节。
当棱镜计划开始往科技公司搜寻时,他们第一个就找上了 Yahoo,并要求该公司提供关于使用者讯息的各种相关资料,当 Yahoo 表示不愿配合时,NSA 随即以每日 25 万美元的罚款威胁 Yahoo 交出用户通讯资料。
Yahoo 认为此举违宪而决定兴起诉讼,而这个诉讼则进入了国会的特殊审理机构:外国情报监视法庭(FISA Court,见注),最终法庭判决 Yahoo 败诉,必须交出用户通讯资料让联邦政府监视,判决结果也让 NSA 有恃无恐,持续逼迫 Google、Facebook、苹果与 AOL 就范。
(注:外国情报监视法庭英文全名为 The 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简称为 FISA Court,该机构负责审视所有国家安全局的情报接收要求,以了解国家安全局的作为是否有违反美国法律。该法庭由 11 位美国联邦法官义务组成,七年为一任期。)
该份文件于 2009 年曾发布一个删节的版本,但省略了许多重要细节,导致人们无法判断这些科技公司交出通信讯息的始末。
法庭文件表示:NSA 不需搜查令,只需要“认为对国家安全有威胁”就可以针对目标收集包括完整电子邮件在内的通讯讯息。
法院也在文件中表明:“我们得重申,这个判决并不是广泛的定义、同时也不等于认可行政权力无端坐大。相反的,我们的决定是帮助政府确认我们如何能保护人民免于无端的伤害,并避免受到毫无头绪的攻击,维护国家安全的手段不应由法律所限制。”
- U.S. threatened massive fine to force Yahoo to release d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