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公司腾讯在台子公司遭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审查,入台投资时未提及微信业务,该业务在台湾的营运资质存疑,若存在违规行为,腾讯将面临最高 60 万元新台币罚款,甚至被要求从台湾撤资。
2012 年 6 月腾讯以香港公司的身份申请来台投资,并设立台湾子公司,腾讯公司在香港挂牌,股权结构以海外投资为主,但中资掌握公司的控制权,对于来台投资的资质需要重新进行审查。另外腾讯旗下的即时通讯业务微信,在入台设立分公司时未提及该项公司,投资审议委员会需要对微信的营运范围重新进行审查。
若腾讯台湾子公司营运的微信业务,不属于此前申请并核准的营运范围内,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腾讯将面临最高 60 万新台币的罚单,也可能被要求从台湾撤资。
2015 年 5 月阿里巴巴集团因以新加坡公司的名义来台投资,涉嫌违规,被投资审查委员会要求撤资,目前阿里巴巴已就中资来台投资进行申请,暂未有核准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