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腾讯旗下影音平台 WeTV 悄悄登台,透过香港子公司名义,在台湾上架 App 并招募收费会员,仅提供网络客服恐难保障消费者权益,也再度烧出中国 OTT 来台落地的争议。
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表示,投审会尚未收到腾讯申请来台设立公司,至于中国腾讯是否参照“爱奇艺模式”,透过代理商进军台湾 OTT(串流影音服务)市场,投审会将再了解相关内容后,会同商业司、陆委会等相关部会,依法处理。
OTT TV 并非开放中资来台项目,陆方也未开放台湾 OTT 赴中落地。2016 年 11 月投审会驳回爱奇艺申请在台设立子公司,爱奇艺采折衷方式透过在台代理商欧锑锑娱乐负责会员收入,虽在台依法缴税,但遭质疑钻漏洞登台。
爱奇艺在台湾业务经营得有声有色,产业圈从今年 3 月就已盛传,中国腾讯、优酷 5 月可能循爱奇艺模式,透过代理商,绕过经济部投审会审查大举攻台。
近期已证实腾讯旗下影音平台 WeTV 透过香港子公司 Image Future Investment(HK)Limited 的名义,在台湾 App Store 和 Google Play 上架,程式内提供购买 VIP 会员,悄悄登台提供服务,并招募收费会员。
根据 App Store 上架的讯息,WeTV 用户可选择订阅 1 个月、3 个月、1 年等服务周期。其中,包月费用为新台币 190 元、优惠价 90 元,包季前 3 个月 250 元,试用结束后一季 560 元,并提供繁体中文界面,加上 We TV 已设有台湾脸书粉丝专页,种种举措显示 WeTV 已做好进军台湾市场的准备。
不过,市场人士认为,WeTV 仅透过 Facebook 粉丝专页和意见反映网页两种管道服务客户,没有台湾客服电话,若届时有纠纷争议,恐难保障台湾消费者权益。
面临中国红潮来袭,台湾业者除诉求平等竞争,也担忧中国打资金战独霸市场,台湾线上影视产业协会即主张,-应要求境外 OTT,必须在台湾登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本地客服等,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不应准许在台湾营运及进行收费。
台湾线上影视产业协会理事长钱大卫认为,台湾对于境外付费 OTT 来台的管理机制并未完善,各国 OTT 涌入台湾,处处挤压正在萌芽的本土 OTT 产业,将影响台湾的影视产业的发展。
另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 40 条之 1,中国营利事业非经主管机关许可,并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不得在台从事业务活动。相关官员表示,日前发现爱奇艺在台租网络服务器进行超出许可营业范围外业务,已收到爱奇艺香港商奇艺公司的回复说明,经济部会进一步查察服务器用途。
若确认爱奇艺确实从事超出在台许可营业范围业务,会要求限期改善或停止,并可连续处新台币 2 万以上、10 万元以下罚锾。
(记者:江明晏、蔡芃敏)
延伸阅读:
- 中国 OTT 钻漏洞攻台,沈荣津:跨部会研拟防堵
- 中国 OTT 来台涉国安问题,学者:应强势要求对等
- 中国 OTT 影音大举来台插旗,台湾业者:-应尽快让他们有条件落地
- OTT 崛起,NCC 搜集意见研析监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