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因为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的 2019 年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疫苗延迟出货,而对这家药厂采取的第一项法律挑战,18 日未能要求对方加速供货。
阿斯特提利康表示,欧盟已经输掉了这起法律案件,但欧盟执行委员会主席范德赖恩(Ursula von der Leyen)认为,法院的裁定支持欧盟的论点,也就是阿斯特捷利康未履行承诺。
阿斯特捷利康今年稍早延误出货 COVID-19 疫苗,原本承诺将竭尽全力在 6 月底前,向拥有 27 个会员国的欧盟供货 3 亿剂疫苗,但由于生产延误只交货 1 亿剂。
由于欧盟最初把疫苗采购案押宝给这家制药巨擘,这使得欧盟陷入危机,当时各国面临加速接种疫苗的压力、争抢疫苗。欧盟在那之后就大致切断和阿斯特捷利康的关系,暂时不再向他们采购疫苗。
欧盟和阿斯特捷利康爆发纠纷后,采取法律行动要让他们在 6 月底前交货至少 1.2 亿剂疫苗。
然而,法官 18 日裁定,阿斯特捷利康只需要在 9 月 27 日的最后期限前,交货 8,020 万剂疫苗。
法院发表声明说,阿斯特捷利康必须在 7 月 26 日前交出 1,500 万剂疫苗,在 8 月 23 日前再交 2 千万剂,然后在 9 月 27 日前再提供 1,500 万剂,达到总数 5 千万剂。
阿斯特捷利康在本案开始前,已向欧盟交货 3 千万剂疫苗。声明指出,一旦阿斯特捷利康错过交货期限,将面临每少交 1 剂就支付 10 欧元(1.8 美元)的罚款。
不过,法院裁示,阿斯特捷利康仍要尽力交货 3 亿剂疫苗给欧盟,法院将在 9 月举行新的听审会时,再评估合约的履行情况。(首图图片来源:Astrazene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