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买卖酒类将解禁!前行政院长毛治国在 2015 年底的“电子商务推动专案会议”中决定开放网购酒类,并且开始研拟试办,由财政部国库署负责规划,预计 3 月底送出配套方案。
“购买、支付、取货”三关卡查核年龄
有关争议最大的购买人年龄查核,目前规划透过“购买、支付、取货”三道关卡把关:购买时的身份证登记、信用卡及电子支付机构支付、以及超商取货的身份核对,来确认酒类购买者的身份。
由于信用卡限定满 18 岁以上才能申办,电子支付机构账户也会做身份认证,应能做到年龄把关。试办仅限透过四大超商(7-ELEVEn、全家便利商店、莱尔富和 OK 便利商店)取货。
据媒体报导,财政部国库署预计初步提出 7 项配套措施:
- 申请网络卖酒业者要登记方便管理
- 网络买酒要登记姓名、年龄与身份证字号
- 网络卖酒网页须加注警语(未满 18 岁禁止购酒与饮酒,孕妇勿饮酒)
- 付款以信用卡或电子支付机构方式
- 外包装要注明酒品与购买人名字
- 交货限超商取货
- 鼓励检举,超商要贴醒语,超商若卖酒给未成年者将重罚 5 万到 25 万元
网购卖酒是“公平性”问题
原本依照《烟酒管理法》第 30 条规定,“酒之贩卖或转让,不得以自动贩卖机、邮购、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或受让者年龄等方式为之。”一旦违反,将依《烟酒管理法》第 55 条处以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罚锾。
由于过去限制酒类网络贩售的原因主要是购买者的年龄难以查核,台湾网购业者长期向政府喊话,希望能透过完善配套措施,开放网购卖酒。
Payeasy 总经理林坤正曾在 2015 年底一次媒体活动中认为网购卖酒是“公平性”的问题。他表示,查核购买人的年龄的配套措施早已不是无法解决的难题,限制特定通路如“网络购物”不能买卖酒类,其实是长期以来不重视网络和电商产业发展的结果。
酒精贩卖业者需登记
未来电商平台业者若要贩卖酒类,据财政部国库署网站资料,酒精贩卖业者虽然不像酒精制造或进口业者需要取得执照,但还是需要检附公司、商业或其他核准营业的证明文件,经营业所在地的主管机关登记后才能营业。
目前在国际间开放网络买卖酒类又没有管控机制的国家有德国、奥地利、香港等 8 个国家地区,开放但有管控机制的有英国、日本、中国、新加坡等 19 个国家地区,美国、加拿大、韩国是部分开放。完全不开放的国家有因为宗教因素的印尼、文莱以及越南、挪威、波兰等 8 国。
药品和医疗器材网购仍有限制
网购除了不能买卖酒类,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材的网购贩售,目前《药事法》也规定只有拥有实体通路且持有合格药商执照的业者,先向地方卫生局提出申请后,经核准才能在网络等通路贩售“乙类成药”、“第一等级医疗器材”及“体脂计、保险套、卫生棉条”等三项第二等级医疗器材。
(本文由 数位时代 授权转载;首图来源:Flickr/Luca Sartoni CC BY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