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消费者收视习惯改变,国外 OTT 影视巨擘挟著美剧、韩剧、日剧、综艺等多元内容,强势进军台湾市场,在这场眼球大战率先拿下一城;消基会董事林宗男表示,OTT 在台湾成功不是没有原因,“他们把主控权还给消费者”。
林宗男表示,相较有线电视,串流影音 OTT 提供的服务更站在消费者立场,没有万年重播的老电影、不需要转台寻找想看的内容,也不用排除其他活动,只为了特定时段守在电视机前看节目。
这样的改变,林宗男身为“消费者”非常有感。他表示自己一路从有线电视、MOD,如今成为 OTT 的爱用者,林宗男笑着分享自身经验,以前他回家不太看电视,总觉得没什么好看的,自从开始用 Netflix 后,“多花好多时间在上面”;他也大赞 OTT 的观影模式更人性化,可以看 20 分钟后,接下来去忙其他事,有时间再继续,完全随心所欲。
OTT 掀鲶鱼效应,带动有线电视剪线潮
林宗男分析,OTT 越来越成熟、服务能更快回应消费者的需求,当然会促成消费习惯的转变与移动。这样的移动是从有线电是转往 OTT 的怀抱,进而带动有线电视剪线潮。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日前公布今年第 2 季有线电视统计数据,截至今年 6 月底,全台有线电视用户已降到 501 万 4,331 户,差点无法守住 500 万大关,有线电视的涵盖率为 57.12%。
NCC 平台事业管理处副处长蔡国栋告诉《中央社》记者,有线电视面对网络平台、OTT 业者的竞争,用户下降确实成为一个趋势。
林宗男认为有线电视是比较传统保守的模式,虽然号称消费者只要每月缴新台币 500~600 元,就能看上百个频道,但实际上电视转来转去却没有多少频道可看。因此当 OTT 出现,提供更多不同收视选择时,马上让消费者深刻感受到个中差异。
蔡国栋则提到,面对竞争,有线电视业者应该借此机会强化加值服务、加强与 OTT 合作,例如多系统业者(MSO)台数科与凯擘都和 OTT 业者合作推出新服务,提供更好的内容与收视体验,借此将用户留住。
“当这个产业能够符合消费者的需要时,消费者自然就往那个方向移动”,林宗男分析。
台湾民众使用 OTT 观影已是生活日常,NCC 考量产业发展及消费者权益,今年已表态将纳管 OTT 产业;不过林宗男认为,消费者权益不仅只是争端处理,更重要的是品质提升,建议-除了规管,更重要的是营造公平的环境,让市场掀起鲶鱼效应。
林宗男:境外 OTT 业者应落地纳税,保障消费者
“台湾的电视进步非常慢”,林宗男说,台湾的内容曾经领先东南亚,但这些年来,好比一滩死水,如今海外 OTT 业者进军台湾市场,不失为一个契机,打破既有利益结构,迫使产业“动起来”,提升自身竞争力。
台湾市场固然不大,林宗男强调,OTT 产业是以网络为基础,既然网络无国界,台湾就不应该把自己做小;他以韩国“江南大叔”PSY 为例,2012年以〈江南 Style〉红遍全球,但各国粉丝听得懂韩文的恐怕是少数,关键在于特色,这也是台湾要努力的方向。
至于-后续作为,林宗男建议,态度宜采“轻度规管”,OTT 毕竟是网络产品,又是跨境服务,-很难也不宜管太多,重点在落地,以免消费者没选择国内业者或在台湾有立案登记的业者,就无法保障消费权益。。
据估计,台湾付费收看 OTT 影音服务的消费者超过百万户,行政院消保处汇整各直辖市、县(市)- 107 年至今年 8 月底受理的 OTT 申诉案共 241 件,由于 OTT 是透过消费者的信用卡或手机门号按月扣款,持续接受服务的交易型态,主要争议类型不脱优惠期满,未经消费者同意自动续约,消费者被重复扣款,或是无法解约,业者持续扣款等。
林宗男指出,-眼前的首要任务,是辅导境外 OTT 业者落地并登记,让-课到税,消费者也才能找得到人;其次,打造一个公平竞争环境,有助产业发展,创造更多优质的内容,以达-、业者、消费者三赢的局面。
(作者:潘姿羽、吴柏纬;首图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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