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7 日三读修正通过灾害防救法第 41 条,内政部表示,通报不实灾害讯息、谣言或以任何方式散播,会造成大规模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故有必要立法处罚,以阻绝谣言或不实讯息散播造成无可回复的损害。
为打击假消息,立法院 7 日三读修正通过灾害防救法第 41 条,若明知为灾害不实讯息却通报者,处新台币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金;散播灾害不实讯息致人于死者,最重可处无期徒刑。
内政部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谣言或不实讯息的流窜,已严重影响民众社交生活及社会安宁,由于重大灾害是否发生等资讯的正确性,严重影响民众生活及公共安全,若通报不实灾害讯息或谣言或以任何方式散播,会造成民众大规模的恐慌,并危害公共安全。故有必要立法处罚,以阻绝谣言或不实讯息散播所造成无可回复的损害。
内政部表示,灾害发生后,提供正确的讯息,避免假讯息造成社会恐慌是非常重要的,民众在分享灾害相关消息前,应先经过查证了解消息来源是否值得信赖,包括行政院及内政部网站都有设立“即时新闻澄清”专区可供查询,中央灾害应变中心网站也有灾害情报站“辟谣专区”,可供民众浏览查询确认消息的正确性,以避免散布不实灾害讯息,确保社会安定。
(作者:王承中;首图来源:pixabay)